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按照我司《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5)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142号,以下简称《年报通知》)和《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填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平台通知》)要求,现将各地及各高职院校上报的“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5)”(以下简称质量年报)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以下简称状态数据)填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质量年报
《年报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和所有独立设置高职院校(含民办)于2015年1月15日前报送本省和本校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
1.省级报告报送情况
截至2015年2月中旬,有31个省份报送了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西藏自治区未报送。4个省份未报送正式公文,分别是:江西省、河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
2.校级报告报送情况
截至2015年2月中旬,共有1280所高职院校和2所成人高校报送了校级高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29个省份实现了应报全报,3个省份未报全,分别是:西藏自治区(2所未报)、辽宁省(2所未报)、内蒙古自治区(1所未报)。共有4所高职院校无特殊原因未报送,分别是: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大连翻译职业学院、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3.合规性情况
《年报通知》要求今年报告中应包含“计分卡”“资源表”“服务贡献表”等内容,部分地区和高职院校未按通知要求编制。其中:省级报告内容有缺失的共有11个省份,占比25%;缺“计分卡”的有4个,占比12.5%;缺“资源表”的有5个,占比15.6%;缺“服务贡献表”的有8个,占比25%;“计分卡”“资源表”和“服务贡献表”均缺失的有3个,分别是:辽宁省、云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占比9.4%(详见附件2)。报告内容有缺失的学校共462所,占比36.1%,其中“计分卡”“资源表”和“服务贡献表”均缺失的院校共345所,占比27.05%;无Excel样表的院校31所,占比2.4%(详见附件3)。
二、状态数据
1.填报进度情况
《平台通知》要求有关院校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填报。截至2015年1月31日,有1280所院校填报了状态数据,未填报数据的院校分布于辽宁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截至2015年2月中旬,未填报的院校仅剩: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商务职业学院、大连翻译职业学院、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截至2015年3月底,大连翻译职业学院、河南艺术职业学院仍未填报。
2.数据合理性及使用
系统整理数据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异常数据较多,主要集中在“生均图书”“生均奖助金额”“生均经费”“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比例”等项;二是部分数据为空,主要涉及“毕业生基于不同生源类型的就业情况”“毕业生基于不同招生方式生源的就业情况”“报考本校原因”等项;三是部分院校在案例上报前或修改后未执行“数据汇总”,导致“案例分析”各项数据缺失或失真;四是数据运用率不高。截至3月中旬,登录本校数据中心3次以下的院校有163所,未登录的院校有92所。数据中心的数据分析、诊断和定位功能未得到有效利用。
三、强化省级教育部门统筹作用
高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作为职业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建设的重要抓手,是社会各界深入了解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窗口。各地和各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编制工作,省级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高职院校年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不断提高年度报告质量。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作为质量年度报告的重要基础,是提升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信息化水平的有力手段,为提高教育部门及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提供了平台。各地应充分重视,指导和督促各校填报数据,不断提高数据准确性。
我司将把质量年报和状态数据填报作为评价各地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方面,为确定中央财政综合奖补资金提供依据。
特此通报。
附件:1.2014年校级高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分省报送情况汇总表
2.省级报告中缺失“计分卡”“资源表”和“服务贡献表”的情况汇总表
3.报告中无Excel样表的院校名单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5年4月7日
附件1:附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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